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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法律

简介#

法律层次如下:

类型 立法者
宪法 全国人大制定修改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制定修改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修改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修改
地方法规 省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 经济特区所在省、市,上海市及其常委会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海南省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

普通法律指在宪法之下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制定修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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