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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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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编号: 新广电发〔2016〕198号
制定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印发时间: 2016年11月9日
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906101211/http://swhhlyj.zaozhuang.gov.cn/xwzx/tzgg/201612/P020190529596920292172.pdf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件

新广电发〔2016〕198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

自《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新广电发〔2014〕2号)发布实施以来,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内容把关责任,网络剧、微电影及各类网络视听节目栏目的内容质量明显改进,网络视听节目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质量,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作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建设和管理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节目优势,弘扬主旋律、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网络剧、微电影等各类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是网络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牢牢抓住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运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评优表彰、组织展播、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制作单位和主创人员在创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人民需求、重社会效益、重内涵品质,把握网络传播规律,紧跟时代发展,努力创作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二、加强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规划指导,打造更多精品节目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积极鼓励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充分发挥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形式新颖、接地气、在年轻人中有广泛影响力的特点,大力创作和传播优质精品网络视听节目,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国家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规划指导。各视听节目网站要主动将重点网络原创节目的名称、制作机构、题材、时长,以及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和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阐释等信息,在创作规划阶段通过“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拍摄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节目,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节目题材、思想性、艺术性等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性意见,指导网站提升节目品质,努力成为精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及用于网络首发的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和文艺(综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为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招商主推的节目;
  2. 拟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网站(客户端)主页推广的节目;
  3. 拟优先供网站会员观看的节目;
  4. 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
  5.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自愿备案的其他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三、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内容把关

国家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两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广泛发掘和邀请政治可靠、艺术素养高、熟悉网络文艺、在业内有较高声望的专家,组建和完善网络视听节目评议专家库,为视听节目网站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支持和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从专家库中选请专家对本网站节目内容进行评议和把关。

四、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监看监管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创作、生产、审核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要加强网上原创视听节目的内容监看监管,对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在上线前应当组织进行内容抽查;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放行为的监管,对播放违规节目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诚勉谈话、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五、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艺评论对于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创作生产的重要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从业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和引导他们积极发声,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说真话、讲道理,既要让优秀作品脱颖而出,为行业树立榜样和标杆,又要及时指出节目创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使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不断提升品质,端正价值审美导向。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11月4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9日印发

(由于更新时间是手动更新的,所以部分页面内容已更新,但忘记修改新的日期了……)